2025.3.15截稿| ▏“丝路果乡 · 绣美千阳”摄影展
王警/供图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用镜头和图片宣传推介千阳深厚的历史文化、独特的生态风光、美丽的城乡环境和优渥的农业产业,充分展现新时代千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成就,不断提升千阳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特举办“丝路果香·绣美千阳”摄影展。
一、活动名称
“丝路果乡·绣美千阳”摄影展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中共千阳县委
千阳县人民政府
宝鸡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千阳县委宣传部
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千阳县财政局
千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千阳县摄影家协会
三、奖项设置
“丝路果乡·绣美千阳”摄影展拟评选表彰100余幅作品,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金质收藏作品2名,稿酬各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6名,稿酬各3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10名,稿酬各1000元;
优秀收藏作品50名,稿酬各200元;
入选收藏作品60名,稿酬各100元;
金质收藏、银质收藏、铜质收藏荣誉获得者不重复。所有被收藏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五、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qysyds2024@qq.com
联 系 人:
李勇刚13991289761
杨 洋15091078324
刘老师 029—87907032
六、征稿细则
1.全国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投稿作品须为单幅作品(不接收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陕西省千阳县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作品不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取消参赛资格。
4.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在后期制作中,允许对整个画面的色相、明度、饱和度及色彩平衡进行适当调整,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局部单色调整,不允许利用相机内置的效果滤镜功能和后期软件改变原始影像的基本色调,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影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特殊情况下使用多次曝光或后期多底片合成的应注明。
5.投稿方式采取实名制,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命名。个人投稿数量较大或协会统一投稿时,请将全部作品打包压缩为ZIP文件作为附件通过邮件发送至qysyds2024@qq.com。所有来稿请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标注“绣美千阳+作者+手机号码”字样,便于稿件收集。
6.主办单位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照片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主办、承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有发布、展览、编辑、研究、摄影、录像、宣传、信息网络传播、路牌广告和出版权,并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自己是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本次“丝路果乡·绣美千阳”摄影展的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细则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