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截稿 | 重磅征集 首届中国手机摄影大展

摄影是与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相生相伴,紧密结合的艺术形式之一,艺术与科技的融合也是当下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手机影像科技历经20余年的进化和迭代,塑造了如今的移动影像世界。随着智能手机性能的不断提升和各种拍摄应用的涌现,它以更为丰富、更具分享精神的文化语言、知识体系与传播方式重塑了中华文化创新力、传播力与影响力。在互联网和数字化转型与变革的时代,手机摄影以其大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表现形式从一种影像传播的形态,逐步转变为一种生活方式,展示出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和推广潜力。
为助力中国摄影事业的普及与发展,通过手机影像展示中国繁荣发展、文明和谐、奋斗进取、开放包容、多元创新的生动景象,打造摄影界国家级手机摄影活动品牌。中国摄影家协会、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特联合举办首届中国手机影像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中国摄影家协会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摄影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摄影报社
中国摄影家协会智能影像委员会
中国手机摄影大展官网(www.cmppe.com)
中国文艺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中新社图片网、中国报业网、未来网
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人民号、头条号、新浪微博,《大众摄影》杂志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杂志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出版社微信公众号等
投稿单元
以“人人都是创作者”为主题,分为“长焦与微距” “组图”“风光”“人像” “夜色” “运动”6个单元,征集反映中国山水风景、人文特色、城市精神、时代发展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的手机摄影作品。投稿作品的手机品牌、型号不限,特别征集由vivo手机拍摄的作品。
即日起至7月7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摄影作品120件,稿酬各人民币800元。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协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主办方将从6个单元入展作品中各选出使用vivo手机拍摄的年度摄影师1人开展专项扶持计划并颁发荣誉证书。

评委会主任
李 舸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
评委会副主任
于 猛 vivo副总裁、影像副总裁
于德海 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评委
李 舸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
刘占崑 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中国青年报资深新闻摄影记者、曾获得国际足联颁发的世界杯特别贡献奖。
郝远征 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新华社高级记者。
董 冬 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北京服装学院摄影系主任、中国摄影家协会智能影像委员会委员。
蔡 萌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导、策展人。
宁思潇潇 中国摄影家协会青年摄影委员会委员、摄影笔记作者。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新人、新作。投稿作品分为长焦与微距、组图、风光、人像、夜色、运动六个单元,投稿者请将作品投至合适的单元。组图单元投稿作品为6-9幅,其他单元只可提交单幅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主办方有权编辑拟入展作品。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中国手机摄影大展官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摄影作品精选,中国手机摄影大展官网将公布入展名单及全部入展作品。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主承办单位产品或服务推广活动,以及其他非商业性的传播活动中传播渠道覆盖全媒体及全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企业官方网站、官方APP、微博、微信、抖音、海报等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还应遵守 以下说明: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侵犯其他任何方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姓名权、商标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利)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以任何方式贬损、诋毁主办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第三方拥有的注册商标【如:被摄入的街上广告牌、招牌等】;受到第三方拥有的版权保护的素材;特定的有名人物、著名人物的姓名、像或其他特征;含有电影的演职员姓名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不当、不雅、淫秽、污蔑、造谣或诽谤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宣扬对任何群体或个人有所偏见、歧视、仇恨或伤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鼓吹歧视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残障、取向或年龄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参赛者所在司法管辖地区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的内容;
• 投稿作品不得宣扬非法毒品或枪支(或使用上述任何一项)、不得宣扬任何看起来不安全或危险的活动、不得包含任何特定的政治目的或信息;
• 投稿者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或上传涉政、涉黄、暴力、恐怖等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内容;
• 谢绝已在其他大赛中获过任意奖项的作品投稿;
• 投稿作品不得为促销产品、服务之类的营利性内容
• 创作作品时,不得危害或耍弄动物;
同一类似作品是指符合下述内容的作品:
① 通过同一图像数据制作的作品
② 通过对同一图像数据进行修剪,或更改处理加工方法制作的作品
③ 虽然不是同一图像数据,却是通过对类似图像数据进行上述①、②处理的作品(例如:连续拍摄的前后照片、拍摄日期不同但最终构思相同的作品等,也可能被视为类似作品。)
• “同一类似作品”指包含单张照片及其相同或类似图像的组合图片,以及包含相同或类似图像的多个组合照片。
• 参加本次大展,视为您认同本规则中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相关规则及授权内容,请勿参与投稿。此外,因投稿者违反上述规则而导致取消入展资格、引发法律纠纷等不利后果,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主办方可以对本次大展相关所有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官方规则的格式条款) 进行解释。一旦投稿,即表示投稿者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这些规则及评审团决定的约束。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联系电话:010-65251661
联系邮箱:wuping@chinaphotopress.com
1.保持图文完整
2.完整标注版权及本公号ID、二维码
3.未按此规定转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